四措并举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四措并举,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出实招硬招切实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深入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执法检查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支队组织力量深入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记录、农业投入品进货台账、农药(兽药)使用情况,对生产记录填写不全、记录不详细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生产经营主体立即整改。
二、积极开展农产品及投入品抽样检测
(一)农牧渔产品抽样方面:蔬菜抽样30个,合格率100%;猪肉68批次、鸡肉46批次、鸭肉8批次、蛋20批次、猪肝5批次、鸡肝15批次、牛奶5批次;猪肉产品快速检测91批次、生猪尿液快速监测2745批次、牛尿快速检测 105批次,监测合格率100%;无害化处理结核病阳性奶牛2头、羊14头。水产品抽样102批次,水产品检测合格率100%。
(二)农业投入品方面,农药抽样61个,合格56个,合格率98%;肥料抽样37个,合格29个,合格率78.38%;兽药抽检14批次,合格率 100%。
三、严格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10月底,共立案查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各类案件22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起,抓获涉案人员3人,处罚没金额17万余元,无害化处理违法违规调运的生猪715头,没收并无害化处理私宰肉745.8公斤、没收假冒伪劣农资产品400多公斤,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查处,确保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宣传,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年初以来,支队组织力量深入农牧渔业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屠宰企业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多形式宣传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农民群众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切实落实禁限用农(兽)药规定和休药间隔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
下一步,我支队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主体、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等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顿,扎实推进农产品等农(兽)药残留及农(兽)药专项整治、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等行动,出实招硬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长效。